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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灵丘"环保风暴"刮向40家污染企业
7月下旬,灵丘县依法对全县40家严重破坏生态、烟尘超标排放、环保设施未验收的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淘汰、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及经济处罚措施。这是该县实施"还我蓝天碧水"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又一次"环保风暴"。 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小组和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对该县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后,灵丘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整改措施。他们依法对7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实施了关停;对两座污染严重的高炉、9家破坏生态环境的石料厂实施了取缔,拆除了设施;对11家环保设施未竣工验收、1家炼铁高炉改为富锰渣高炉未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实施了停产治理和经济处罚;对10家粉尘、烟尘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和经济处罚。对关停企业,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电力部门彻底断电、供水部门停止供水,企业限期补办手续;对取缔淘汰企业,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设施措施,彻底予以取缔;对停产治理企业,工商部门暂扣营业执照,电力、供水部门采取断电、断水措施,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对限期治理企业,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改,促使每个企业及早摘掉污染的"黑帽子"。 (谢昌民 刘润合 王 鹏) 来源:山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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