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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菜之镇江肴肉
不当菜之镇江肴肉 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李维明
外婆是江苏镇江人,烧一手好菜。少时我不谙世事,只知道好吃且量足为佳,其他则不作计较。现在想来,她老人家一生虽辗转了好几个城市,但烧的菜应属于淮扬菜系。外婆最拿手的菜名曰“狮子头”也就是我们这里人唤作肉圆子的。烧法很讲究(我未曾研习,所以也道不出所以然来),印象中那烧出来的“狮子头”个儿大分量足,不能用筷子夹,要用羹匙舀,其嫩如豆腐。上桌后醇香扑鼻,鲜嫩、爽口、软糯,令人大快朵颐。 外婆论及镇江名菜时,常说硝肉。据说这是地道的镇江本土名菜,不似“狮子头”实则为扬州人所创。说起硝肉,外婆还说过一个故事:很久以前,镇江城里一对夫妻开了一家小酒店。除夕,妻子上街买回一包做鞭炮用的硝。丈夫腌猪蹄,盐不够,误把硝当盐抹在猪蹄上。后来这对夫妻舍不得将这蹄子扔了,洗了无数遍再吃,岂料那蹄竟成了喷喷香的美食。后来连那八仙之一的张果老吃后也赞不绝口,并为之赋诗一首。张果老是名仙,从此硝肉也就美誉天下了。当时我听了一惊,硝是有毒之物,怎么可以制作美食?至于张果老乃神话中人物,他的话,不可信也。不过外婆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未见她操刀抡铲烹制过。 前些时,出差去外公外婆曾生活过的那座古城镇江。穿行于巷陌之中,我有种似曾相识或暌违已久的感觉。关于硝肉的记忆也被激活了。在饭店里吃饭,当然的点了这道菜。服务员送上后告诉我们,硝肉现在已更名为肴肉了。原因或许是怕人误解吧。确实,一个“硝”字是要吓退不少一知半解食客的。他解释说,其实肴肉不加一点硝,颜色不美,香味难以入骨,皮不易煮烂。经过食用安全测定,制作时经过控制的一点微量元素,对人体健康是无害的。听他说在镇江还有肴肉不当菜一说,我推测这或许与“出身”有关。毕竟硝肉的“传奇”还是有些让人后怕的。这位年轻人笑着否定了我的说法,道:“先生错了,不当菜,指的是肴肉一点不腻,可以当茶点吃着玩的。” 看那只大号盘子:切得整整齐齐的长方形薄片肴肉,一块块平摊了,上面还堆一簇金黄的细嫩姜丝,色与香俱有了。那么味呢?只有品尝了才能获知。馋瘾早被勾起,众人且放下斯文,用筷子就搛了吃。肴肉、姜丝,佐以镇江香醋,又尽兴喝上几杯好酒,那味道真叫一绝也。 美味不应独专,当然要与家人、好友分享。吃了饭,便去附近的商店里“扫荡”。有讨价还价的,也有货比三家的,各施展起本门功夫。半个小时后,几人就在指定的地点“会师”了,均是“满载”,手里都一律拎着同样的这镇江特产——水晶肴蹄。我仔细再看那盒子上的说明,有“秘制配方,精制而成,精肉红如玛瑙,脂白赛如羊脂,卤冻晶莹香味扑鼻,入口酥烂,肥而不腻,食不塞牙”之语,联想到刚才的切身体验,觉得这广告倒也实在,并无什么夸张。 酒足饭饱,“采购”任务也已完成。于是,去旅馆休息。洗了澡,看了一会电视,便上床睡了。忽明忽暗的灯光中,竟然见到了外婆。老人家笑语盈盈,问:“到镇江来了?”我说:“是呀,到镇江来了!”外婆又问:“吃过肴肉了?好吃吗?”我说:“吃了,吃了,真的好吃!你看,我还带了肴肉呢。”言语间她突然就不见了。我从梦中惊醒,这才记起我亲爱的外婆去世已是十八载矣。●李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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